Article 19

In force

培训经营者应当与参加培训的学员签订书面培训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协议示范文本。

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30,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