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Chapter 8 附则Article 83Amended本条例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1998年3月28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重庆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2002年6月7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的《重庆市城市容貌管理条例》同时废止。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6, 2018Article 82Back to full t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