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人才流动发生争议,当事人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当事人没有合同约定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6,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