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Amended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个人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9,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