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严格控制青秀山森林植物园区内的建设项目。

青秀山森林植物园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青秀山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由南宁市人民政府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南宁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方可办理立项等有关手续。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30,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