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Repealed

食盐实行定点生产制度,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不得生产食盐。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由省盐业行政主管机构提出,并取得同级食品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和省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审批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

生产、加工小包装食盐的企业,由省盐业行政主管机构根据质量技术条件择优指定。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9,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