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产品技术、本自治区气候条件、地质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制定太阳能、空气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设计、施工、验收标准或者技术导则,组织开展基础和应用技术研究,并将技术成果公开供社会使用。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5,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