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Amended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林木品种选育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林木种子,是指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枝、茎、苗、芽、叶、花等。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30,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