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9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城市建成区和其他居民集中居住区施工或者从事其他易产生扬尘污染活动,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的,由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30,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