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国家安全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应当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保护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或者泄露其个人信息及举报情况。
因举报间谍行为等线索,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人身安全面临危险、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的,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依法采取保护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导致举报人伤残或者死亡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优抚。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