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的决定

Not statedDecisions to Amend or Repeal
Local Regulations
Issuing authority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Promulgated
June 5, 2020
In force from
June 5, 2020
Articles
No article structure

Source: National Database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2020年6月5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废止《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2007年11月30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2012年12月27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6年11月25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