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Not yet in force

战争灾害发生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迅速启动应急救助机制,组织力量抢救伤员、安置灾民、保护财产,尽快消除战争灾害后果,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遭受战争灾害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减少战争灾害造成的损失。

Laws · NPC Standing Committee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