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Amended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由建设工程所在地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当在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并接受监察机关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4,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