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Amended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提案机关和提案人,应当向会议作出说明。

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的工作部门应当提供有关的材料。

准备提请大会列入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将法规草案印发全体代表,广泛征求意见。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研究,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或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