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Repealed

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单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单位使用职务技术成果和通过履行技术合同获得的收益,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比例提取技术交易人工费,发给技术成果完成者。

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该成果的完成者,其转让技术的收入,全部归己。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不侵犯本单位技术、经济权益的前提下,可以从事业余技术服务,其收入全部归己。个人收入按项目周期计算,月平均达到征税标准的,依法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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