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0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旅游投诉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投诉电话、网站,接受旅游者的投诉、举报,并及时作出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及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