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3

In force

旅游经营者应当制定旅游者安全保护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设施和人员;定期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对直接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救助技能培训。

旅游经营者组织和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旅游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