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Amended

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村级动物防疫队伍建设,保障村级动物防疫员所需工作补贴经费,逐步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补贴标准。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