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旅游客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旅游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员的管理,保证车辆符合安全运营要求,监督为团队旅游服务的驾驶人员按照旅游电子行程单运行车辆,不得承运电子行程单以外的旅游者。

旅游客运经营者不得为未在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进行团队旅游信息备案的旅行社、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交通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