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Amended

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招聘人才的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强行要求用人单位接收其推荐的人员;不得干扰用人单位的正常招聘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6,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