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7

Amended

市政府应当建立规划土地工作督察制度,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政府执行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以及规划土地监察机构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需要向区政府、街道办事处派驻规划土地工作督察员。规划土地工作督察员代表市政府履行规划土地监督检查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6,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