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3

In force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违反本办法规定,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