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支持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和人员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成长、维护合法权益、预防违法犯罪等专业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通过未成年人保护的有关组织购买未成年人事务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并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