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Amended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实际,研究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重大问题的措施,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督促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