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第十四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对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