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在促进技术转移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定技术转移相关政策,编制技术转移专项计划;
(二)规范技术转移活动,维护技术转移市场秩序;
(三)建设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定期收集发布技术转移信息,提供技术转移法规和政策咨询等服务;
(四)推动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培育技术市场;
(五)推动技术转移的产学研合作;
(六)受理相关的投诉和举报;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技术转移的其他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