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重大事项的议案或者报告、审议重大决策时,可以根据需要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

讨论中对重要问题有重大分歧意见的,主任会议可以决定本次常务委员会会议暂不付表决,会后由有关部门进一步组织论证或者召开听证会,对议案或者报告修改完善后再提请审议。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2,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