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管委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负责法律、法规和本条例在保税区的实施,制定和发布保税区行政事务方面的管理规定;

(二)制定保税区的发展规划和产业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保税区的计划、国有资产、投资、对外经济贸易、财政、统计、治安、劳动人事、运输、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公用事业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四)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