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农业技术推广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有利于农业的发展;

(二)尊重农业劳动者意愿;

(三)因地制宜,经过试验、示范;

(四)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扶持;

(五)实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科研单位、有关学校与群众性科技组织、科技人员、农业劳动者相结合;

(六)讲求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