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Repealed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定药品价格应当符合国家规定,遵循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不得虚高定价。

药品生产企业不得以改变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包装等方式变相提高药品价格。

禁止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在药品经销中采取给予回扣或者其他利益加价销售。禁止暴利和损害用药者利益的价格欺诈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