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Repealed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实行先地下后地上、谁开发谁配套的原则,项目外的配套设施由政府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建设,项目内的配套设施由开发企业承担。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