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Amended

对于有发明创新能力或者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学校、监护人和相关部门应当为其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及其相关权益。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