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Amended

照明设施附近的树木,距带电物体的安全距离高压不得小于1.2米,低压不得小于0.8米。对不符合安全距离影响照明效果的树木,由市政设施管理机构与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协商后修剪或移栽。

Local Regulations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2,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