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实施《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办法Article 4Repealed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旅游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旅游管理工作。不设区的市旅游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管理工作;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旅游工作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旅游管理工作。市、不设区的市、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旅游管理工作,保障和促进旅游业的发展。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