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Repealed

旅游经营者必须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有下列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擅自改变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二)引诱、强迫旅游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收费性服务;

(三)出售假冒伪劣商品;

(四)危害旅游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其他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旅游景区景点门票的调整,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并实行预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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