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办理遗体捐献手续需要填写遗体捐献登记表。遗体捐献登记表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捐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名称及联系方式;

(二)捐献遗体的用途或者捐献部分遗体的名称及其用途;

(三)捐献执行人的姓名、联系方式;

(四)捐献遗体的接受单位;

(五)遗体利用后的火化及处理;

(六)其他事项。

捐献人可以在遗体捐献登记表上注明保密和有关的其他事项;捐献人在登记时没有注明保护个人隐私的,登记机构和接受单位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遗体捐献登记结束后,由登记机构向捐献人颁发捐献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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