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Amended

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是风景名胜区保护、开发、建设和管理等各项活动的依据,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总体规划如需调整和修改,由泰安市、济南市人民政府提出,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