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Amended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自治区主席、副主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主席团交各代表团审议后,提交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常务委员会接受辞职的决定应当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4,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