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Chapter 3 房地产开发Article 25Repealed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期限、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拆迁补偿安置等提出要求,并出具《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实施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并且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阶段的主要事项和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对其开发经营活动的审查、批准和处理的意见,定期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查。Local Regulations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4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