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Repealed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规范的名称、明确的业务范围、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金;

(三)有3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人事行政机关颁发的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与其申请的业务相适应的固定服务场所和办公设施;

(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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