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Amended

工会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按照政府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共同做好社会保险工作,工会可以组织职工开展互助互济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5,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