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Article 2In force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的,应当遵守本条例。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条例。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装饰材料以及在建筑物内使用的、能保持其原有特性或者用途的产品适用本条例。军工企业生产的民用产品适用本条例。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