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从事劳动中介与服务的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取缔、吊销许可证:

(一)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劳动中介与服务活动的;

(二)以欺诈方式进行劳动中介与服务活动的。

Local Regulations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2,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