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财源建设,加强财政监督和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自主安排使用属于自治县的财力。

自治县财政预算设立并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民族工作经费。

Local Regulations ·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