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农村固定式机电提灌站的机房、变压器、输电线路、输水管和主渠道等设施外围,应划定保护区域。保护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县级人民政府决定。

在划定的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一)堆放妨碍提灌站正常作业和安全生产的物品;

(二)兴建妨碍提灌站安全生产的建筑物;

(三)种植植物的生长高度影响输电线安全运行的;

(四)从事不利于工程管护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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