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可以依法开展科学技术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完善职务科学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激发科学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学技术成果转移转化。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