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Amended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制定优惠政策,扶持民族贸易、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和传统手工业品生产,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投资、金融、税收和财政政策等方面给予照顾。建立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州级储备制度。

Local Regulations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