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Amended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积极推行节水灌溉方式,因地制宜地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减少灌溉水损失,提高水的有效利用率。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