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Repealed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技术管理体系,配备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

大中型生产企业实行厂长(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不设总工程师的企业,应当配备相应的技术负责人。

企业技术管理应当逐步采用国际标准,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标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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