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Article 8In force一切组织和个人有权检举违反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行为,并享有在战时接受防空掩蔽和医疗、生活援助以及在平时接受防空知识教育和技能训练等权利,同时应履行参与人民防空建设、执行人民防空勤务、保护人民防空设施、接受人民防空教育和训练、参加群众防空组织等义务。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9